王青
职务:商标律师语言:中文、英文
业务领域:擅长处理与商标、著作权有关的知识产权法律事务、合同纠纷、商事仲裁以及常年法律顾问服务等
从业经历:
王青律师,自2012年从四川大学法学院诉讼法专业毕业并获得硕士学位后,一直从事和法律相关的工作。2013年进入知识产权行业,先后在北京三聚阳光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及北京市维诗律师事务所担任律师助理及律师职务,2015年取得北京律师执业证。在代理所工作期间,单独或协助承办人处理多起商标行政诉讼、外观设计专利无效以及专利侵权诉讼案件,并负责起草修订了公司的所有业务模板类合同。在律所工作期间,主要处理与商标、合同、著作权相关的知识产权法律事务,积累了丰富的知识产权诉讼、非诉业务知识和实战经验,此外还参与了《商标、专利、著作权不可不知440问》(法律出版社)书稿的起草修改工作。
代理过的部分案例:
代理辽宁沟帮子熏鸡集团有限公司关于“云杉沟帮子及图”商标异议复审行政纠纷(二审、再审)一案;
代理辽宁沟帮子熏鸡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沟帮子云杉”商标权无效宣告请求行政纠纷(二审)一案;
代理辽宁沟帮子熏鸡集团有限公司关于“郝家沟帮子”、“郝云杉沟帮子及图”、“郝家沟帮子及图”、“沟帮子云杉”、“沟帮子云杉及图”商标权无效宣告请求行政纠纷(一审)系列案件7个;
代理河南羚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羚悦”商标无效宣告行政纠纷(二审)一案;
代理河南羚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羚药”商标无效宣告行政纠纷(一审)一案;
代理安庆银都贸易有限公司关于“易淘网YITAOWANG”商标驳回复审行政纠纷(一审)一案;
代理内蒙古博微计算机有限公司关于“OBSERVEIT”商标驳回复审行政纠纷(一审)一案;
代理蓬江区粤风汽车零配件经营部关于“BLACK RHINO WHEELS”商标无效宣告行政纠纷(一审)一案;
代理胡少华关于“动力鸡车Power chicken”商标撤销复审行政纠纷(一审)一案;
代理安徽火星广告有限公司关于“鲨鱼王”商标驳回复审行政纠纷(一审)一案;
代理陈志关于图形商标驳回复审行政纠纷(一审)一案;
代理深圳银企汇付金融服务有限公司关于“花果山HUAGUO MOUNTAIN及图”商标撤销复审行政纠纷(一审)一案;
代理中国航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关于“CASⅢS”系列商标驳回复审申请案;
代理御利斯-凯久封闭式股份有限公司(匈牙利)“IDC”商标驳回复审申请案;
代理辽宁沟帮子熏鸡集团有限公司关于“辛寨子沟帮子”、“江华沟帮子”等系列商标无效宣告请求案;
代理北京思普瑞特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外观设计专利侵权纠纷(一审)一案;
代理强生公司、西安杨森制药有限公司因商标撤销纠纷所引起的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二审、再审)一案;
代理KSC LTD.(韩国)买卖合同纠纷仲裁一案;
代理摩托罗拉(武汉)移动技术通信有限公司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一审)两案;
代理北京联想调频科技有限公司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二审)系列案件25个;
代理蒋贻中、北京捷恩旭技术咨询有限公司损害公司利益责任纠纷(一审)一案;
代理蒋贻中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执行)一案;
代理北京思普瑞特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竞业限制劳动人事争议(劳动仲裁程序、一审)一案。